人物宣传报道稿汇编(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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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帮群众做些事, 我心里踏实”
9 月 18 日,在常德市武陵区扫黑办,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 中心抽调来的欧波在忙着整理资料。记者采访他时,翻看了5 本 他在武陵区和安乡县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笔记,上面记载着他帮群 众做的一些事。他说:“多帮群众做些事,我心里踏实。”
今年 45 岁的欧波于 2002 年底考入安乡县司法局,被分到芦 林铺司法所工作。为尽快打开局面,学财税专业的欧波边工作边 学习法律,并印发工作联系卡,沿芦林铺码头发放。当地一商户 以为他是作秀, 当场撕了联系卡。这让欧波更加坚定信念:“要 获得大家认可,一定要多为大家分忧解难。”
当地一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夫妻因两地分居而闹起了离婚。 家人通过联系卡找到欧波。欧波租摩托车,5 次到其家中调解。 最终两人还是离婚了,但在欧波的调解下,双方对小孩抚养、老 人赡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了妥善处理,没有留下后患。
2003 年至2004 年,是农村土地纠纷发生较多的时段。土地 纠纷涉及群众根本利益,很难调解。欧波带着调解文书和公章四 处跑,最多的一天调解了3 起土地纠纷。安德乡有一户村民租了 一块地种棉花,土地“主人”却改了主意,擅自把地租给第三方, 于是三方起了冲突。欧波调解时,有一方出言不逊威胁他。欧波 没有畏惧,摆事实、讲法律、谈后果,反复磨了三四轮,最终保
护了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欧波始终把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中,努力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安乡县安裕乡有一块四五十亩的水面, 由外乡人齐某夫妇承包。 在合同没有到期、也没有协商的情况下, 由村里转租他人。“我 们不能牺牲养殖户的利益。”面对乡村两级支持第三方承包的压 力,欧波立场鲜明,他前后一个多月奔走于乡村和养殖户家里, 让齐某夫妇得以按合同继续承包。
2010 年,武陵工业园一个薯片生产企业与津市白衣镇荷花 村签订了马铃薯收购协议,后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以马铃薯 不合格为由拒收,引发跨区域涉农纠纷。欧波冒着大雪,经过两 天沟通,使该企业拿出 3 万元,弥补了农户的损失。
在基层工作这些年,欧波平均每年调解纠纷 100 件左右,签 订书面调解协议 40 多份。他总结的调解 “三步法”——普法宣 传、向纠纷双方发放告知书、司法调解,在常德市司法系统推广。 2011 年后,欧波在武陵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在册矫正 对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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