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里的教训”No21:文件的拟办意见前后矛盾

分类:写作金句 时间: 2021-07-04 09:51:00 浏览: 作者:小编

蓝蓝 :向各位读友推送“机关里的教训”系列文章,主要服务机关新手小白更好地适应机关,茁壮成长。

本系列文章源于某市委办公厅2008年10月至12月开展查找工作失误活动的主要成果,凝聚了某市委办公厅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汗水和智慧。感谢你们的宝贵经验,向你们致敬!

转发本系列文章主要用于同读友分享,共同学习借鉴成长。文章为蓝蓝 “键盘敲击”辛苦而成,编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错误,望读友们指出,共同进步。

 
 
文件的拟办意见前后矛盾
 
2008年6月2日,我承办市委政法委报送的“申请召开迎奥运安保工作誓师大会”的请示。
 
秘书长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将拟办意见中涉及的参会领导作部分修改,明确“把大会主持人由市长改为市委副书记,动员讲话由市委书记改为市委政法委书记”。我详细记录下修改内容,在拟办意见中,对参会领导作了修改后报送。

 
我拿回拟办单时,看到秘书长在上面作出批示:“这份文件的拟办意见第2项是,会议由市委副书记主持,政法委书记讲话;第3项却是由市委办公厅负责核改市委书记讲话,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核改市长主持词。这个拟办意见前后矛盾,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自己按照要求,只是对拟办意见的第2项进行了修改,对第3项任务分工的内容却没有作相应修改。
 
这份修改后顾头不顾尾、前后自相矛盾的拟办意见,如果发出去,肯定会让落实的同志无所适从。想到这里,我在为自己粗心大意感到愧疚的同时,更自感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还要不断端正和增强。
 
蓝蓝 :这样的错误工作中很常见。有时候修改文稿,这处修改了,其他地方搞忘了,导致前后不一,运气好能在后面的修改中更正过来,运气不好那就只有“自认倒霉”。这提醒我们,机关工作、文字工作,都要细之又细、细之再细,不要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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