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监察法规,提升巡察监督效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会的发言

分类:交流发言 时间: 2025-07-09 15:56:05 浏览: 作者:小编

 

深学细悟监察法规,提升巡察监督效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会的发言

 

同志们:

很荣幸能在此次研讨交流会上,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主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副书记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职责,分享一些个人的思考与体会。《条例》的出台,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更为细致、明确的规范,对于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重大意义。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一员,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既是职责所在,更是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谈谈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与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思路。

一、深研《条例》要义,筑牢履职根基

《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备,全面涵盖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学习研究《条例》的核心要义,是准确把握监察工作方向、提升履职能力的基础。只有学深悟透,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精准运用,切实发挥监察职能作用。

(一)领悟坚持党的领导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条例》开篇便明确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将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管理监督等各环节。这要求我们在市委巡察及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在巡察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实施、成果运用等全过程,都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巡察监督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通过巡察,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其增强政治意识,提升政治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把握监察职责权限精准内涵。《条例》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作出清晰界定,对各项监察权限的适用情形、工作要求等予以细化。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我们要依据《条例》,精准运用监督手段,明确监督重点。一方面,通过收集群众反映、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另一方面,在发现问题线索后,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调查工作,规范使用谈话、询问、查询等措施,确保调查过程合法合规,证据确凿充分。在处置环节,精准把握不同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依规依纪依法作出恰当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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